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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管理制度
2017-09-05 10:12   审核人:

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管理制度

 

一、申请图书馆勤工俭学的条件  

1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道德品行良好。  

2、学习努力、成绩合格、积极上进、身体健康、能胜任工作。

3、有一定的课余时间,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俭学工作。  

4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,给予优先考虑。  

二、规章制度   

1、图书馆将根据实际需要对人员、时间、岗位进行统一调配。

2、学生必须服从本馆的工作安排,不拈轻怕重,彼此团结协作。

3、学生坚持劳动纪律,准时上、下班到馆后由老师签到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
4、在岗不得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事情。若发现上述情况经批评教育2次不改者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。

5、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,必须向负责的老师请假,否则视为旷工、无故缺勤一次给予警告、二次取消勤工俭学资格,以后不再安排勤工俭学岗位,并上报校学工处。  

6、服从岗位老师的安排,如有异议,可向负责的老师提出,不得擅自离岗。工作中要团结协作,配合老师认真完成任务。

7、每学期末根据学生每月工作考核情况,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。达不到要求的,按竞争上岗排名顺序人员递补,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处。  

8、对违反校规校纪和图书馆岗位职责的勤工助学学生,将取消助学工作。

9、受聘勤工助学人员应协调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,不得因勤工助学影响

学习。

10、受聘勤工助学人员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,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解聘。  

、劳动报酬的发放  

每月初把统计上月勤工俭学学生的实际工作量审核后,图书馆办公室将会填写工作补助表交学工处、财务处审核领取。  

 

      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.9.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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